关于2020年度河源市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计划的公示
根据《2020年度河源市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河商务字〔2021〕4号)、《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意见》(河府办〔2014〕36号)和《河源市商务局 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河源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申报、专业机构评审、局党组讨论等程序,现制定了2020年度河源市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计划,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0日-5月16日(7天)。如对项目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河源市商务局0762-3387039
河源市商务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