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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2 10:16:3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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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和《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方案》,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减免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其中包括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2、3、4),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研究,并提出宝贵意见。有关单位和人士可以在2022年9月1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 信函请寄于: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18号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  邮编:517000

  2. 电话:0762-3883197

  3. 邮箱:hyhbfgk@163.com

  附件: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docx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