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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新时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2-26 16:47:1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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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2日,河源市司法局印发《加强新时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充分发挥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司发〔2018〕5号)、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司办〔2021〕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河源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新时代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二、制定依据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2018〕5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方案(〔2014〕95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2016〕211号)、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2021〕194号)。

三、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

(一)必要性。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和指导,是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深化律师制度改革部署要求,通过丰富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和方式,激发顾问律师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推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提升,推动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二)可行性和合法性。《意见》的制定是以《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2018〕5号)等文件为依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通过了我局法律顾问科的合法性审查。

四、《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丰富工作内容、优化服务方式、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组织保障。其中,丰富工作内容包括:

   (一)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建+法律顾问”相结合,引领广大顾问律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好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鼓励律师事务所党组织与村(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不断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现以党建促村建、以法治促村治。
   (二)拓展服务内容。一是落实“1+6+N”工作体系要求。顾问律师要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发挥专业特长,对镇(街)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员进行常用法律知识培训。二是落实“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要求。顾问律师驻村服务期间要面向“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活动,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服务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顾问律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农村“三资”管理法律法规专题法治宣传或讲座,司法所组织指导顾问律师通过列席会议、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协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促进农村“三资”规范有序。四是开展好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工作。顾问律师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未成年人保护专题普法活动,通过进校宣讲、普法摊位等方式,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五是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法律服务。顾问律师要积极办理好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开展好乡村振兴法治课堂、举办好涉农法律咨询等,赋能“百千万工程”。

优化服务方式包括:

    (一)现场服务。顾问律师每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一次,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治讲座。根据村和社区的实际情况,顾问律师需在村(社区)系统上进行固定排班或灵活排班。县区司法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顾问律师到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值班制度,司法所统筹安排好值班班次、时间。司法所可以在顾问律师进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前,提前收集需求清单并及时反馈至顾问律师,顾问律师按照清单内容开展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司法所可协调村(社区)事务较少的顾问律师到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集中解答法律咨询,对常住人口较少的乡村可几个村联合举办法治讲座。顾问律师现场服务时间如遇出庭等特殊事项冲突,应提前与所在村(社区)委员会协商更改服务时间或与同所顾问律师实行AB角制度。顾问律师根据实际情况,将相关的普法宣传、法律培训尽量与村(社区)有关会议合并进行。

    (二)线上服务。顾问律师应为每一个服务的村(社区)组建一个微信工作群,成员包括村(社区)干部、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两代表一委员、村民小组长、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等,顾问律师要充分运用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电话、视频、电子邮件、公众号、抖音等方式,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广泛收集村(社区)及群众的法律需求,及时解答法律咨询,开展线上法治讲座。

    (三)预约服务。对情况比较复杂、一时难以解答的法律问题,可以与村(居)民预约时间地点,采取电话联系或实地解答的方式提供法律服务。



政 策 原 文: http://www.heyuan.gov.cn/hyssfj/gkmlpt/content/0/635/post_635267.html#7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