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河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召开,总结过去五年法治河源建设成效,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强调要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河源,为推动绿色崛起迈向新高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五年来,河源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一体推进法治河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取得了扎实成效。“阮啸仙纪念馆”获评全国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省唯一),成功创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110个,《法治声音》普法栏目入选首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完成“全国首个司法所”(紫金县蓝塘司法所)展馆建设,蓝塘司法所所长代表广东省在全国司法所长培训班作经验交流发言(全国仅6个)。
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坚强有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党校主体班次重要课程,实现市县两级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全覆盖。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述法制度全面落实,出台实施河源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在全省率先制定法治社会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全面落实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把法治乡村建设经费纳入乡村振兴资金盘口。
立法供给精准务实。出台全国地级市首部聚焦暴雨灾害防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入选全省高质量地方立法典型推介案例。颁布实施我市首部跨区域协同立法的地方性法规《河源市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是河源市与韶关市创新采用“条例+决定”模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出台全国设区的市首部专门针对农业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地方性法规《河源市农业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推动生态保护与农业经济协同发展。出台全国首部关于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的政府规章《河源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构建农村住房全过程管控体系。五年来,共出台地方性法规8部、政府规章4部。
依法行政扎实推进。在全省地级市层面率先出台《河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在全省地级市层面率先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与涉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衔接机制,市县镇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同比下降41%,行政罚没同比下降36%,为企业挽回损失1879万元,市场主体新增6150户,新增数量同比上升104.32%,实现了“两降一升”的良好成效。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2025年,首选复议与首选诉讼的比例为4.55:1,近九成行政复议案件未再进入行政诉讼或信访程序,全市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实现“双下降”。
公正司法可感可及。在全省率先成立河源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工作经验获国家、省、市充分肯定。在全省率先建立东江流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万绿湖“多位一体、系统治理”司法保护机制入选全省生态环境司法十大创新机制,“河检护源”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客家擂茶调解”经验获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推介,“检察听证+”获最高检推广。东源县在全省率先推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试点,相关工作经验在法治日报宣传推介。
法治社会根基不断夯实。“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全市各级综治中心完成规范化建设并实体化运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全市刑事治安警情、案件数量同比下降,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连续6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向好。“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市县镇村四级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2025年,累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91590次,需求响应率位居全省前列。仲裁事业发展迅速,河源仲裁委2024年结案数量全省排第6位,涉案标的排第8位,自成立以来,被法院不予执行、撤销裁决的案件0宗。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五老一贤”“禾坪说事”“老吴调解室”“和和来”等一批河源特色调解品牌,成立河源市民商事务调解中心,五年来,全市共调解矛盾纠纷44751宗,调解成功44097宗,调解成功率98.54%。成立全省首家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涉外法律研究会,与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共建法治人才培训基地,全市16名律师入选广东省涉外律师新锐人才库。
展望未来,河源市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守正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河源,为推动绿色崛起迈向新高度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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