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改革创新,构建常态化、规范化的法治实践平台,11月4日,由河源市司法局、和平县司法局联合主办,和平县人民法院、和平县教育局、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协办,新社学校承办的“和平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中心揭牌仪式暨青少年模拟法庭比赛”在新社学校顺利举行。
平台启新程,揭牌共建法治实践基地
活动伊始,举行了“和平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中心”揭牌仪式。仪式由县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周娟主持。河源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丽琴,和平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彭真平等领导出席。
彭真平副县长在开幕致辞中指出,实践中心的建成启用,是为全县青少年精心打造的一座“法治桥梁”,标志着和平县青少年法治教育模式实现了系统性升级,从理论走向实践、从认知迈向行动,对于培育青少年法治信仰、构建协同化法治育人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随后,在热烈的掌声中,与会领导共同为实践中心揭牌,正式拉开了和平县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的崭新序幕。

庭审展风采,模拟法庭演绎法治精神
揭牌仪式后,首届青少年模拟法庭比赛拉开帷幕。比赛分为刑事与民事两场,分别由和平县人民法院与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指导。
刑事案件模拟庭审:围绕一宗故意伤害案件,同学们完整演绎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程序严谨、逻辑清晰,展现了法律的严肃与公正。
民事案件模拟庭审:以校园意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背景,同学们围绕权利义务展开激烈辩论,生动体现了契约精神与责任担当。
和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陈朝辉和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李彦红主任分别对两场比赛进行了专业点评,既肯定了同学们的出色表现,也在法律程序、法理运用等方面给予了具体指导。这种寓教于赛的方式,不仅增强了法治教育的趣味性和感染力,更让学生在亲身体验中深化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协同聚合力,多方携手共筑护航网络
河源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丽琴在活动总结讲话中,对实践中心的启用和比赛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并对后续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同学们争做“法治小火种”,将所学所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希望实践中心打造“法治实践营”,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优质法治实践活动;三是希望各部门构建“法治护航圈”,以此次合作为范本,持续协同联动,织密织牢青少年法治保护网,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本次活动是和平县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次创新实践,不仅为全县青少年提供了沉浸式学法平台,也推动了法治教育从“单兵作战”向“社会协同”转变。下一步,和平县司法局将充分发挥实践中心的平台作用,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根基。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