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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1 09:31:2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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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源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政治统领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强化。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和上级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制度机制,市局党组学习第一议题40项。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达到了“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预期目标。强化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完成市律师行业党委换届,成立河源仲裁委党支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三个规定”专题学习会,不断强化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市局机关党委获评“2023年河源市竞标争先创建单位”,全系统1个集体3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是重点领域立法持续加强。提请出台《河源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开展《河源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推动出台《河源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修正《河源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有序开展《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立法。配合市人大开展《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修订《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审查《河源市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河源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

三是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出台《河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河源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全年开展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9件,审核市政府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51件,备案审查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41件,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111件。全力提高运用“粤执法”平台执法的办案量,全市累计线上办案15403宗。对下放镇街行政执法职权进行了科学评估和动态调整,组织编制镇街高频易发执法事项办案指南,实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建立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机制,扎实开展新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和宣传。推动出台《河源市关于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召开2次府院联席会议,实现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全市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77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02件。

四是公共法律服务持续优化。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学法考试、“宪法宣传周”、法治挂历进万家等活动。完成“全国首个司法所”法治展览馆建设并对外开放,阮啸仙纪念馆入选全国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3个国家级、2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22年度我市普法工作在全省排名第6,在粤东西北排名第1。在江东新区成立全省首个诉讼仲裁服务站,连平、和平、江东新区提前完成行政村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制定实施10项公证便民服务举措,全年司法鉴定实现零投诉,圆满完成河源仲裁委换届。深入开展“百所联百会”活动,组建新一届市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成立河源市首届涉外律师人才库,与惠州市律协建立合作交流机制,组织律师到市启正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和心理辅导,顺利完成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东源县在全省率先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经验做法被《法治日报》宣传推介,持续开展“助力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全市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456宗。

五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再上新水平。深入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举办河源市首届人民调解员职业技能竞赛,我市选手参加省人民调解技能竞赛荣获团体和个人二等奖。全市全年调解矛盾纠纷7077宗,调解成功7034宗,调解成功率99%。连平县老吴调解工作室参与法庭联动联调,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经验被《法治日报》宣传推介。东源县扎实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有力加强了司法所工作力量。实现市县镇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扎实推进。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虽然2023年我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基层法治建设保障水平有待提高。基层法律专业人才普遍匮乏,部分县区行政复议人员和公证员数量不足。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经费不足,难以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调解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

(二)行政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运用“粤执法”平台执法的办案率和办案量偏低,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仍需提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三)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水平有待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基础薄弱,亮点不够突出,申报创建项目较少,个别特色法治文化项目需要进一步挖掘和培育提升。

(四)涉外法治工作有待加强。涉外法治人才不足,难以满足我市对外开放和涉外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还需长期推进,涉外法治供需对接机制亟待完善,与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法律服务合作交流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法治建设统筹协调能力,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深入推进与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办结对提升工作,实施“学先进找差距促提升”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法治建设抓落实工作机制,推动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年度报告制度。

(二)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推动建立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组织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加强立法后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府规章修改的重要参考。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分析研判河源高质量发展的制度需求,加快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立法。

(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河源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动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提升运用“粤执法”平台执法办案量和办案率,加强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培训指导和监督。贯彻实施新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社区矫正部门、安置帮教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更加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持续深化“法治、平安、精准、智慧社矫”四个建设。建立健全多元解纷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五)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将“阮啸仙法治文化展览馆”打造成为廉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文化阵地,力争把“全国首个司法所”打造成为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品牌司法所。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健全统筹调配公证力量的工作机制,深化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活动。

(六)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统筹协调,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我市进出口企业律师团队作用,积极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大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逐步壮大涉外法治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