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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23 15:39:3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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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推动河源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政治忠诚和组织力不断强化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的重心,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轮训和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局党组走在前、做表率讲专题党课,示范带动全系统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出台《中共河源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河源市司法局向市委全面述职制度》《河源市司法局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督察反馈制度(试行)》《河源市司法局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河源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工作制度(试行)》等共5项配套工作制度,不断推动党领导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市司法局机关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工作要点》及《市司法局2022年党建重点任务清单》,明确5大方面14项重点任务,推动落实到基层。

  (二)加强法治建设统筹谋划,依法治市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提请召开5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河源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暨南粤法治报告会,开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与公共交通创新融合,打造“法治号”公交专车。全面绘就河源法治建设新蓝图,提请印发《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动出台《河源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分工方案》。加大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力度,做好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我市2021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获评良好等次,在粤东西北12个地市中排名第8,对比2020年度考评进步4名。完成2021年度法治河源建设考评,对排名末位的县进行约谈并开展专项督察。组织实施2022年度法治建设创新项目评选工作,着力打造法治建设新样板。在全省地市层面率先建立“税务+司法行政”合作共建机制,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关于推进2022年度基层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河源市“夯实法治基础 护航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补齐基层法治建设短板,推动实现乡镇(街道)全面设立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全覆盖。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

加快推进重要领域立法,推动出台全国地级市首部聚焦暴雨灾害防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完成《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调研、起草、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河源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被选定为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加强立法后评估工作,将《河源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作为修改项目纳入立法计划,已进入合法性审查阶段。积极服务政府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审查市政府及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61件、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31件、其他政策文件152件,备案审查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51件。推动研究制定《河源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编制公布《河源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市县镇三级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全覆盖,完成市政府第五届法律顾问换届工作,全年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141份,提出法律意见385余项。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其他政策类文件。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6个市直单位编制减免责清单。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执法资格管理,换发或申领行政执法证4558张(其中换发3023张,新办1535张),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考试431693人次,通过率89.6%。组织各级行政执法主体开展非现场执法培训,推动应用非现场行政执法系统。推广使用“粤执法”平台,运用平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849宗。扎实开展违法执法和乱罚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收集并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6宗。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市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90宗,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32宗。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2022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升。推动落实司法所所长列席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调研,对第一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进行评估并实施动态调整,编制形成《河源市各县区镇街实施的行政执法职权目录(2022年版)》。

  (四)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助力平安建设实现新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落实省市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8110宗,调处成功7938宗,调解成功率98%。举办基层司法行政履职能力培训班,着力提升基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查活动,全市共排查出突出隐患问题共13条,已全部整改落实。联合市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针对巡回检察反馈的39个问题,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专项整改行动,对巡回检察反馈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加快推进全市“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第一批创建单位(东源县司法局)已初步完成建设。制作《社区矫正法》动漫宣传短片,开展“一县区一品牌”创建活动,持续打造教育矫正“精品工程”。

  (五)健全法律服务体系,法治为民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全面落实我市“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第五个“宪法宣传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全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开展“法治挂历进万家,普法惠民迎新春”活动。承办第四届广东省法治文化节“寻迹 法治故事”语言类法治文艺作品颁奖展演活动。高质量完成年度1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进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101个示范性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30个示范性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积极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将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服务向镇村延伸。稳步提升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行业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召开河源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市律协理事会、监事会。深入开展“百所联百会”、“法治体检”活动,搭建律师服务市委市政府、企业商会和基层群众的平台。持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健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会同法院、检察院建立互督互评机制。提升法律援助等工作水平,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服务。顺利完成了第二届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有序组织实施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六)加大基层基础保障力度,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后劲持续增强

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着力解决全市44个存在“三个明显”司法所建设为突破口,积极争取省厅对我市基层司法所建设的重视和支持,为我市五县二区分别提供一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费。全力推进“全国首个司法所”建设,目前已经完成主体工程和展馆设计。进一步打造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品牌,加快阮啸仙法治文化展览馆建设。加强中央及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监督管理,配合省厅对2021年人民调解专项资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补助资金、法律援助及公职律师事务所补助资金、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普法扶持专项经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确保专项经费使用效益。制定《河源市司法局指挥中心排班规定》,建立健全指挥中心节假日排班顺序和敏感时期应急响应机制,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制度。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虽然2022年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有: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是统筹全面依法治市,落实《关于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河源市“夯实法治基础 护航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各项任务,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二是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培训落实到位、执法工作开展到位,推动实现职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三是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提升规范性文件审查质效,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加快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四是加强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全国首个司法所”建设。五是继续推动实施“八五”规划,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培养“法律明白人”,继续推进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加快推进“阮啸仙法治文化展览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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