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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20 09:51:2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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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推进我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和《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七届32、33、3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关决定事项的督办通知》(河府办督〔2018〕4号)要求,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河源市畜禽养殖场(户)清理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现征求社会公众对《河源市畜禽养殖场(户)清理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3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市农业局,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反馈和电话反馈。

  联系电话:0762-3260907

  邮 箱:hy3260907@126.com

  地 址:河源市新市区穗香街13号

  邮编:517000

  附件:《河源市畜禽养殖场(户)清理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河源市农业局

2018年12月20日

河源市畜禽养殖场(户)清理补偿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