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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食用农产品类)入库申报开始
发布日期:2025-12-05 16:39:34 来源:农业农村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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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工作安排,现开展2025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食用农产品类)复审入库登记、新增入库申报工作,各经营主体可按程序开始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申报,全省将统一进行评价和发布。

一、新增入库申报

符合申报范围和要求(详见下列产品范围)的农业经营主体于12月20日前,完成网上入库申报材料填报(网址:http://120.79.103.189:8080/,首次申报的单位请先注册获得账号和密码),并关注网上审核进度,及时补充完善申报材料,待网上审核通过后,下载PDF版申报书和佐证材料,盖章后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当地农业农村部门。鼓励已入选2023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的主体更新申报材料,或新增申报多个产品品牌。

二、复审入库登记

已入选2023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食用农产品类)的农业经营主体请于12月20日前完成产品品牌(详见附件1)复审信息入库登记工作(网址:http://120.79.103.189:8080/,账号为原申报账号)。

三、产品范围

(一)种植业类产品

1.大米:籼米、糯米等大米产品。

2.薯类:甘薯、马铃薯、木薯等鲜薯产品。

3.水果:荔枝、龙眼、香蕉、菠萝、柑橘、柚子及其他鲜果产品。

4.蔬菜:叶菜、瓜菜、鲜食玉米、食用大豆等鲜菜产品。

5.食用菌:菇类、木耳等食用菌产品。

6.茶叶:红茶、绿茶、乌龙茶、黑茶、白茶、黄茶。

7.中药材:陈皮、橘红、灵芝、佛手果、巴戟、肉桂、石斛等中药材产品。

8.其他种植业类食用初级农产品。

(二)畜牧业类产品

1.生猪及肉产品:商品猪及其冷鲜肉、冷冻肉产品。

2.活鸡及肉产品:活鸡及其冷鲜肉、冷冻肉产品。

3.鸡蛋:鲜鸡蛋类产品。

4.奶:鲜牛奶、鲜羊奶等奶类产品。

5.其他畜牧业类食用初级农产品。

(三)渔业类产品

1.鱼类:活鱼及其原条冷冻产品。

2.虾类:活虾及其原只冷冻产品。

3.其他渔业类食用初级农产品。

(四)农产品食品化产品

粮食、果蔬、肉、蛋、水产品等初级加工品(非腌制品)。

四、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产品在广东省境内生产,生产企业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备承诺达标合格证或相关生产许可证件,生产符合国家和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按标准组织生产,生产记录完整,质量管理体系健全。

2.生产企业具有自主商标品牌,且在有效期内,产品符合商标使用类别。

3.企业生产规范、运作稳定,产品销售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法律法规要求,近三年没有行政处罚,未出现连续或大额亏损情况。

4.产品近三年质量抽检均为合格,提供政府部门或CMA认证的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市场满意度高,售后服务完善。

5.产品投产不少于三年且稳定供应,市场竞争力强,能带动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产业效益、产品品质、科技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加工产品为非腌制品,加工原料主要来源于省内农产品。

(二)优先条件

1.产品地方特色明显,具有传统工艺传承、地方民族特点或人文历史故事,有乡村工匠等相关专业技术人才参与研发生产。

2.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授权之一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3.消费帮扶作用明显,对当地农民带动能力强,增收效果好。

4.市场开拓能力强,出口市场占比高,电商销售占比高。

建议初加工品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本地原料来源相关证明材料,且证件、企业、品牌信息需匹配一致,注意质量安全风险可控、对本地农业发展带动作用明显。

五、入库优势

1.优先给予市场推广与宣传推介;

2.结合地方实际,加大经营主体扶持力度;

3.提升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美誉度,带动乡村产业发展。


附件:2025 年“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食用农产品类)复审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