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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粮化”政策明白纸
发布日期:2025-04-25 16:44:4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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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国土变更调查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闲置、撂荒耕地。

永久基本农田“四个严禁”: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相关法律责任和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