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河源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农业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5〕1523号,以下简称《省通知》,详见附件1)精神,为做好我市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辅导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组织力量主动对企业开展具体申报工作的全过程业务辅导,进一步提高申报材料质量。注意把握应用好省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的申报倾斜支持政策,即我市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共建工程中心,共建单位在申报领域的实验设备和研发人员可纳入企业条件(二)核算。
二、强化审核把关
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省通知》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推荐工作:
(一)要加强对申报单位违法失信行为、近三年是否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的审查,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开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工作(可提前进行);
(二)要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受理推荐。
(三)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在2025年9月10日前将《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审核推荐表》(附件3)、相关部门书面反馈意见(均为盖章扫描件)报送市科技局。
三、其它事项
(一)相关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时间等事项均按《省通知》要求执行。请相关拟申报单位注意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17:00。
(二)市科技局可安排科室业务骨干会同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有意向申报单位给予现场“一对一”业务辅导,具体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另行提出。市直相关申报单位如有业务辅导需求可直接联系市科技局。(联系人及电话:钟辉昌、赖韵莹 3389036)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pdf
3.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审核推荐表.doc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