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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07 18:29:20 来源:科学技术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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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河源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灯塔盆地农高区(筹)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5〕137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5〕135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时间安排。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分3批开展,9月30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7至9月每月组织一批,每批次信息填报截止时间为每月30日。

  (二)评价要求。申报具体事项请详阅工信部和省科技厅通知(附件1-2)。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采用全流程网上操作(网址:https://zjtx.miit.gov.cn/),企业无需报送书面材料,请企业在系统提交评价材料前认真核对,确保无误。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服务。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工作,积极开展对企业的政策解读、培训服务和评价辅导工作。入库资格作为申报相关科技计划项目的参考条件。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农业、商务等部门的协同合作,重点摸清辖区内工业、农业领域中小企业,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评尽评。

  (三)开展实地核查对符合现场核查条件的参评企业,按要求开展实地核查;对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予推荐,严把入库企业质量关。

  三、业务咨询

  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业务由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负责。

  联系人:伍文彬 张文育  刘春梅  

  电  话:0762-3389039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5〕137号).pdf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5〕1351号).pdf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