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河源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市灯塔盆地农高区农业科技创新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及市委“138”具体安排,聚焦科技创新支撑“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助力河源加快实现绿色崛起,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农字〔2025〕835号)要求,现组织河源市2025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5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设立6个专题。专题名称、支持方向及申报条件详见《河源市2025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牵头申报单位须是河源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申报指南相关专题对申报单位另有其他要求的,须一并遵从。
2.申报单位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科研能力、运行管理规范、科研信用记录良好,无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等。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符合申报指南专题方向及要求,须覆盖全部研究内容及考核指标。
2.牵头申报单位同一专题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不包括定向委托类项目),专题指南另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3.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申报单位须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等失信行为,按照科研诚信管理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项目须提供以下材料:
(1)《河源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必备)
(2)《河源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报告》;(必备)
(3)申报单位注册登记信息。结合实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必备)
(4)牵头或合作参与申报的企业须提供如下财务资料:纳税申报系统导出的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2025年5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1-5月份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信用报告;(必备)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必备)
(6)相关佐证材料。其他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联的佐证材料,包括(不限于):如单位证明、自筹资金配套承诺函、前期研究成果及工作基础、合作协议、查新报告等材料;(视实际情况提供)
(7)申报指南相关专题对材料另有其他要求的,须一并遵从提供。
2.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四)限制申报情况。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后补助项目)2项以上(含2项)未完成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不得申报2项以上(含2项)的项目,违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及所申报项目。项目参与者前3名视为项目主要承担人。
2.在省、市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市科技计划立项。
4.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6.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存在严重漏缴、欠缴税款情况,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
1.注册账号。首次申报的单位请登录河源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云平台(网址:www.hysti.gd.cn)注册单位信息,按属地管理原则填写科技主管部门信息(市直及市外单位在系统注册时主管部门统一选择“河源市科学技术局”),由所属科技主管部门指导注册单位申报并审核注册单位信息。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2.网上申报。申报单位注册获得单位用户名(单位科研管理员账号)和密码,同时获得本单位项目申报账号开设权限;由单位科研管理员账号为项目申报人开设申报账号和密码,项目申报人填写个人信息后,按申报通知和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填写完成后提交到申报单位审核。
3.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申报单位科研管理员登录河源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云平台,对所属申报人填报的申报书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认真对照本年度项目申报的主体要求、项目要求、材料要求和限制情形等四方面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提交。审核后提交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市直单位申报的项目直接提交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二)初审推荐。
1.形式审查。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通过申报系统平台对辖区申报单位所提交的项目,认真对照项目申报的主体要求、项目要求、材料要求和限制情形等四方面进行形式审查,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申报单位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申报主要内容是否符合本年度指南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检查。另,市直及市外申报项目由市科技局相关业务主管科室负责形式审查工作。
注:涉及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筹)项目推荐,可由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筹)农业科技创新局委托相关县科技主管部门代为系统推荐。对代为推荐的项目,不占用相关县的指标名额,其初审推荐工作职责由市灯塔盆地农高区(筹)农业科技创新局负责。
2.汇总上报。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及市外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形式审查、系统推荐和提交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
(三)业务科室审核。
各县(区)及相关单位推荐至市科技局的项目审核工作由相关专题业务主管科室负责。业务科室通过申报系统平台,对照本年度项目申报的主体要求、项目要求、材料要求和限制情形等四个方面进行审核。
(四)材料报送。
市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通过系统打印申报书一式三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胶装送交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市直申报单位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
四、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线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7日(星期一)17:30,请各申报单位注意提交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线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9日(星期三)17:30。
(三)市科技局业务科室线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星期五)17:30。
(四)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星期四)17:30。
五、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
高新科(三楼):伍文彬 3389039
社农科(六楼):曾仕传 3885528
平台科(四楼):袁贵兰 3883809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科技信息中心(八楼):邱文虎 3883403
附件:1.河源市2025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
2.河源市2025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xls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