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区科学技术局、龙川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推动我市科技资源整合共享与高效利用,服务科技创新战略落实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河源市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办法》(河科〔2022〕48号),经组织申报、专家现场评审论证等规定程序,我局择优确定“河源市古生物研究与保护重点实验室”等3家实验室组建2023年度河源市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市重点实验室应在本通知下达之日起1个月内制定《河源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实施方案》,并报市科技局备案。同时,相关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登录河源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云平台(www.hysti.gd.cn)在线填写并提交任务书,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线上审核后提交至市科技局。市直依托单位直接提交至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线上审核通过后,相关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打印纸质任务书一式4份,签名盖章后报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市直依托单位纸质任务书签名盖章后直接报送至市科技局。
二、相关市重点实验室要围绕市重点实验室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凝练发展方向和目标,加强科研队伍和实验条件建设,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优秀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持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完善重点实验室管理架构,建立“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对外服务,发挥学科与行业引领带动作用,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三、相关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按计划组织开展河源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的指导和监督,积极落实有关支持政策和经费保障,及时协调解决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中的相关问题。
四、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河源市重点实验室即进入建设实施期,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期间每半年报一次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每年定期报送实验室工作计划和总结。建设期满后,由市科技局组织开展验收评估工作。
附件: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