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源城区科学技术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灯塔盆地农高区(筹)农业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3〕1076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市2023年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详见省《通知》(附件)。申报企业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企业要加强内部审核。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发动。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充分掌握所在辖区内外向型技术服务企业情况,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二)加强材料审核。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审核,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确保申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
三、其它事项
(一)材料报送。请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填写《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连同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3年9月20日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二)联系方式。黄玉薇,电话0762-3389039;邮箱:526054134@qq.com。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