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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源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8 16:52:19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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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源城区科学技术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灯塔盆地农高区(筹)农业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推动我市科技资源整合共享与高效利用,服务科技创新战略落实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河源市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办法》(河科〔2022〕48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河源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由符合申报条件、具备完成能力的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进行申报,经过推荐、形审、评审等程序择优产生。申报单位通过河源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云平台www.hysti.gd.cn在线填写并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料。首次申报的单位应先注册再进行填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组建的实验室须符合国家、省和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属于国家、省和市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重点支持我市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具有我市优势特色的学科领域。

  (二)申报单位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它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机构。

  (三)已建有省或市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在同一技术领域已建有省或市重点实验室的不得重复申报,且当年仅能申报建设1家市重点实验室。

  (四)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技术与经济指标,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三、有关事项

  (一)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下午18:00,县(区)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下午18:00。

  (二)材料报送时间。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打印申报材料送交所属县(区)主管部门,由各县(区)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市直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申报纸质材料及县(区)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 6月8日。

  (三)材料报送要求。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上传的相关附件证明材料,需双面打印胶装成册(一式5份)加盖骑缝章,书脊注明申报年度、实验室名称及申报单位。

  (四)实验室名称。申报的市重点实验室项目名称应统一按“河源市 XX重点实验室”格式填写, 其中“XX”指具体研究方向或内容。研究方向或内容须定位精准,不宜宽泛。

  四、联系方式

  (一)业务咨询及材料报送:

  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       赖勇青,0762-3883809

  (二)业务系统技术支持:

  河源市科技人才服务中心   邱文虎,0762-3883403

  附件:

  1.2023年度河源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docx

  2.河源市重点实验室推荐汇总表.xlsx

  3.关于印发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河源市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河科〔2022〕48号).pdf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4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