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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源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河科〔2021〕65号)
发布日期:2021-10-21 17:38:19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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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源城区科学技术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市农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提升我市农业企业自主科技创新能力,依据《河源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河科〔2016〕81号),现就申报2021年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农创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河源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涉农高校或科研院所。鼓励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各单位的科技资源优势,互补共享,联合共建。企业已组建市级(含)以上工程中心或农创中心的不能重复申报;涉农高校或科研院所在同一技术领域已组建有农创中心的不能重复申报,且当年只能申报组建1家。在满足《河源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单位规模。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具有盈利能力和管理水平,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或不少于10万元。

  (二)科研条件。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条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实验基地,有必要的研发、生产及检测设备,设备原值不低于30万元。

  (三)科研成果。依托单位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强的成果应用示范和转化能力,拥有1项以上专利、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等自主知识产权。

  (四)人才队伍。依托单位申请组建的农创中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1人,拥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人员不低于科研总人数的30%。

  (五)管理机制。依托单位原则上已建有内部研发机构并正常运行,且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内部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申材料

  (一)《河源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组建申请书》,并附《农创中心可行性报告》;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三)依托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四)知识产权材料:知识产权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标准等;

  (五)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成果来源可从知识产权、项目立项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六)研究开发活动证明材料:科技项目立项证明、企业自立研发项目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七)农创中心专职研发人员学历、职称证明材料;

  (八)产学研合作证明材料。

  书面申请材料须和网上申请材料一致。以上申报材料一式3份统一胶装,书脊格式为“2021年市级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申报单位”。

  、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单位自由申报,经专家评审后,择优认定。

  (一)网上注册登记。

  首次申报的单位可登录河源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云平台(www.hysti.gd.cn),同时注册单位和个人账号,完善单位和个人信息,并在单位账号中为个人账号设置"单位管理员角色”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

  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3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送交所属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交市科技局。

  (三)审核推荐。

  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在河源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云平台对认定申请择优推荐。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下午17:00,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下午17:00。

  各县(区)科技部门报送推荐汇总表,连同书面申报材料于2021年11月22日下午17:00前报送市科技局社农科。    

  五、联系方式

  具体业务联系:伍文彬  袁仪珈  0762-3885528

  平台技术支持:叶江涛  邱文虎  0762-3883403

  附件:《河源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河科〔2016〕81号).pdf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