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和大学科技园运营评价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源城区科学技术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和大学科技园运营评价的通知》(粤科函规字〔2021〕12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根据文件要求参加2021年度运营评价,同时鼓励省级以上孵化载体参加此次运营评价,市级孵化载体由我局组织运营评价,另行通知。请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发动辖区内的孵化载体参加评价及做好材料审核工作,对辖区内所提交评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汇总表,推荐汇总表需在11月1日前提交至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和大学科技园运营评价的通知》(粤科函规字〔2021〕1222号).pdf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