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集约 >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 通知公告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31 14:40:1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各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源城区科学技术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市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部署,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实施2020年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项目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163号)要求,我局启动“2020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项目由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自行申报,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拟定立项、公示、市政府审定、省科技厅备案等程序后立项扶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专项拟切块资金可根据申报及立项数量进行适当调配。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须符合省和市有关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求,属于省和市鼓励发展的科技创新相关领域,且已纳入2020年省财政资金项目库。

  (二)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三)项目申报必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及项目可行性报告,各专题指南规定的相关附件在申请时也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四)项目申报内容必须真实,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关的条件和能力,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项目申报书所填写的人员信息、研发内容、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安排等内容,在签订合同时自动成为合同或任务书指标,请申报人慎重填写。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代表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平台建设类及自筹经费项目除外);

  2.在省、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各级科技计划立项的。 

  三、申报程序

  (一)注册。首次申报的单位在河源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云平台www.hysti.gd.cn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账号的权限,项目负责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申报。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

  (二)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2),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并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3份(含通过系统上传的所有附件和真实性承诺函原件)送交所属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交市科技局业务科室。

  (三)审核推荐。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并以正式文件(含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市科技局业务对应科室;市直或市外等相关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申报项目,在线审核通过后,书面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业务对应科室。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下午17时;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 9月4日下午17时;书面申报材料送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9月9日下午17时。

  五、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河源市文明路43-1号科技信息大楼市科技局

  办公室(七楼):曾仕传 黄  强  0762-3880001

  高新科(四楼):钟辉昌 张文育  0762-3389039

  社农科(六楼):伍文彬 袁仪珈  0762-3885528

  平台技术支持(五楼):叶江涛 邱文虎   0762-3883403

  附件:

  1.2020年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报书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