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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农业科技特派员征集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2 17:40:46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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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科研机构,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01号),以及《河源市乡村振兴科技创新行动方案(河科2018114),不断壮大我市农业科技特派员队伍,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支撑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开展河源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征集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备案范围
  凡志愿为河源市农业科技创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农经部门科技推广机构、农业科技型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驻我市省定贫村第一书记等。农业科技特派员主要围绕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企业发展、贫困村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开展工作。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特派员备案
  (一) 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特派员管理各项制度,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乐于奉献,积极配合科技选派工作安排。
  (二) 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专业素质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好的知识传授和人际沟通能力,善于运用多种手段和途径推广新技术。
  (三) 学历本科以上或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驻我市省定贫村第一书记不受学历和技术职称要求限制。若具备深厚的农业科技服务能力、有显著农业农村科技服务实绩、在群众中有良好口碑的“科技能人”,经科技部门推荐,科技核实的可予以备案
  二、支持措施
  (一) 经费支持。经备案的农业科技特派员,获得申报省、市农业科技特派员专题项目申报资格。对于按照市科技局要求,积极开展科技服务工作的特派员,科技将视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项目经费支持。
  (二) 考核奖励。科技主管部门对科技特派员在企业或农村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对获得省、市表彰的科技特派员,其业绩作为职称职务晋升重要考评依据;其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发明专利转化应用情况与论文指标同等对待,技术转让成交额与纵向课题指标同等对待。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各高校和科研机构、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请广泛动员本单位、本地区科技人员申报备案填写河源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备案表》(见附件),打印一式三份,20191130日前报送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区申报备案的由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其他申报备案的直接报送市科技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联系人邮箱和地址。
  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科陈淑芬0762-3885528
  e-mail:996067350@qq.com
  传 真:0762-3389037

附件:河源市农业科技特派员征集备案表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12日



河源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农业科技特派员征集备案工作的通知.p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