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聘任何利生等106位同志为河源市第六届兼职督学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我市第五届兼职督学任期已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更好地推动我市教育督导工作和督学责任区建设,根据《教育督导条例》、《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教育督导规定》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聘任何利生等106位同志为河源市第六届兼职督学,聘期3年,自2021年1月4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河源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