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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河源2020-2022年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6 17:49:48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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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市直中学:

  现将《河源市2020-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直接与我局基础教育科联系(联系电话:3821936,3386961)。

                             

  河源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3日  


 


河源市2020-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

考试实施方案

  为组织做好我市2020-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本实施方案适用于2017年秋季、2018年秋季、2019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2020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另文制定。

  一、目的意义

  组织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目的在于规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秩序,全面检测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和监测初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为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提供录取依据。

  二、报考资格

  (一)有河源本地户籍和本市学籍,年龄18周岁以下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

  (二)无河源本地户籍但有本市学籍,年龄18周岁以下,本人有需要参加河源普通高中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

  (三)有河源本地户籍无本市学籍,年龄18周岁以下,本人有需要参加河源普通高中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

  (四)无河源本地户籍和学籍,但属于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年龄18周岁以下,本人有需要参加河源普通高中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

  (五)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经考生户籍所在地市或县级教育部门同意,可到就读县区教育部门办理借考手续后在我市借考,但须回到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六)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三、报考办法和资格审查

  (一)符合报考资格(一)、(二)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然后报县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核。

  (二)符合报考资格(三)、(四)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教育局(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核。

  (三)无河源本地户籍和本市学籍的借考生,需与户籍地市或县级教育招生部门及学籍地县区教育招生部门签订三方借考协议,并由学籍地县区教育招生部门组织报名和进行资格审核。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计入录取分数总分的考试科目。2020-2022年九年级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8科,8科计入普通高中录取分数。2020-2022年九年级毕业学生初中学业考试文化科全部采用省考试院命题。考试时间按照省考试院规定的统一时间进行。

  (二)计入录取分数总分科目的分值呈现。2020-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为830分,其中文化科760分,体育科70分(即按考试总分不低于8%计算)。文化科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20分;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各100分。文化科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体育科考试采用现场测试方式进行。

  (三)不计入录取分数总分的考试科目。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时进行,学完即考。两科卷面分各为100分,考试时间50分钟,题型为客观题,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该两科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报读河源中学、河源高级中学、龙川县第一中学、紫金中学、连平中学必须达到B等级以上,其他普通高中达C级以上。等级划分方法如下:按全市考生比例,将成绩划段折分为A、B、C、D四个等级,并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给每位考生一个等级成绩,各个等级划分的比例分别是A等占20%;B等占50%;C等占27%;D等占3%。

  五、考试结果运用

  (一)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校和需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中职学校的招生录取主要依据。

  (二)未参加河源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市的普通高中录取。

  (三)凡未参加我市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含符合条件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外市考生和九年级转学到我市的学生),均需补参加我市地理、生物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其他8个科目在我市参加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

  六、组织实施

  (一)2020-2022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河源市教育局制定方案、统筹指挥,统一评卷。考试考务具体工作由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市直学校由源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江东新区辖区内学校由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特长生术科考试由县区教育局会同招生学校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实施。每位特长生在同一批次限报两所普通高中,在每所学校限报一个专业小项。如考生违反规定报名参加同一批次超过两所学校,或参加同一所学校多个专业小项考试,均视为无效。

  (三)体育科目的考试必须全面采取电子计时计度测量方式进行,各县区教育局要确保测量工具到位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江东新区辖区内学校体育考试由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组织(考试项目与源城区相同),并上传招生报名系统。

  (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汇总审核后,由市考试中心将成绩发至各县区教育局,由各县区教育局发到各初中学校,考生可到报考学校查询个人成绩及在本县区内的排位情况。

  七、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教育局均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人力、物力上切实保障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纪律监督。纪检监察、教育督导、教育行政等部门对学业考试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可以提出投诉,由教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答复。

  (三)加强责任追究。在组织实施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过程中,教育部门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弄虚作假的、徇私舞弊和其他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和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市、县(区)教育局通过各级教育网站、报刊、电视、网络新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并指导所辖初中学校通过学校网站(页)、校园广播、校园信息公告栏、学校家长会等便于学生和家长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方式公开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相关信息,切实保障和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对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政策的知情权。


  附件:借考协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