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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公安局关于对查扣报废车辆及逾期未处理车辆依法处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9-17 11:54:16 来源:河源市公安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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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河源市公安局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暂扣车辆开展清理工作,本次共清理车辆243辆(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现予以通告。

  请相关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地址:河源市江东新区河紫路临江公安基地内交通管理支队,联系电话:0762-3131731)接受处理。通告发布期满3个月后,相关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仍未前来接受处理的,我局将对被扣车辆依法进行报废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车辆清单.xlsx


河源市公安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