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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日期:2026-06-17 11:38:4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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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河源市公安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yuan.gov.cn/hysgaj/gkmlpt/index)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河源警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监督渠道】:通过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动栏目,电话监督(0762-3314009)。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政府信息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部门

一级

二级

三级

1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途径等

情指中心

2

组织机构

机构概况

本局主要职责、办公地址、网址、办公电话传真、通讯地址等

人事科

3

机构领导

本局领导简介、分管工作等

人事科

4

内设机构

本局各部门主要职责

人事科

5

部门文件

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正文、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情指中心

6

工作动态

市局主要领导及重要警务活动报道

情指中心

7

统计数据

公安统计类相关数据情况

情指中心

8

通知公告

以市公安局名义对外发布的通知通告

市局直属各部门

9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情指中心

10

依申请公开

依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接收并办理公民、法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情指中心及市局直属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