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河源市公安局聘任李彦红等4名律师担任我局的法律顾问(聘期一年),为我局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现予以公告:
一、聘任人员
李彦红 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主任
谢松富 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林城鑫 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彭利美 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聘任期限
2026年4月17日至2027年4月16日。
河源市公安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