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我委在河源市人民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公示唐衍、汪志武见义勇为行为确认情况,其内容如下:
唐衍,男,汉族,1997年11月出生,籍贯:广东省龙川县,游泳教练。2025年5月6日21时许,一名男子在龙川县东江一桥处跳江轻生,路过的唐衍见该男子在江中浮沉,情况危急,遂立即跳入江中施救。唐衍一边大声安抚,一边逆流拖拽该男子艰难返回岸边,上岸后对其进行了心脏复苏和心理安抚,为医疗救援争取了宝贵时间,待救护车将该男子送往医院救治后,方才离开。
汪志武,男,汉族,中共党员,1984年9月出生,籍贯:广东省和平县,退伍军人。2025年1月31日13时,和平县林寨镇浰江楼镇村河段一辆小车因驾驶不当冲入河中。返乡过年的汪志武与家人在河边游玩,听到呼救声后,汪志武立马奔向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汪志武发现一辆小车倒翻在河里,车内有2名人员被困,情况十分危急。他迅速跳入水中,试图拉开车门未果,于是,他从岸边捡来大石头并砸开车窗,将车内2人成功救出。由于救援及时,车内人员均无大碍。
经公示,在确认唐衍、汪志武见义勇为行为公示期间(2025年6月25日至7月3日),我委未收到相关异议,现决定对唐衍、汪志武见义勇为行为予以确认,并颁发奖励金及荣誉证书。
河源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