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进一步落实营商环境改革工作部署,不断提升企业开办公章刻制备案便利度,根据省公安厅有关通知文件精神,河源市公安局决定于2019年7月1日实施“公章刻制备案全市通办”制度,即企业需刻制公章的,可在本市辖内跨县(区)任何印章刻制企业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特此通告
河源市公安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