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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6 08:53:0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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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财政局,江东新区发财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粤财建〔2020〕82号)、以及市政府对《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分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请示》(河住建〔2021〕15号)批复意见(收文编号:27148)和《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请予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函》(河住建函〔2021〕16号),现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567万元(详见附件1),支出科目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300258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动态新增3类重点对象(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以及民政部门核查发现的住房不安全农房改造工作。
       二、此项资金已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请你局按照《关于提前部署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财预便〔2020〕276号)和《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等文件要求,尽快将本次提前下达资金分配至具体单位和项目。
三、请你局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照本次下达的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加强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完成后,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附件:


附件1:河源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安排表.doc


附件2:2021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