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湖镇依法拆除一处非法养猪场
○本报讯 通讯员 谢秋平 刘会文 近日,连平县大湖镇联合县公安、环保、城管等部门依法拆除五禾村沙湾水库旁一处非法养猪场,坚决遏制非法养猪回潮反弹。
据悉,大湖镇五禾村沙湾水库旁一处非法养猪场,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没有取得环保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养殖,对水库水源造成极大污染,并严重影响了村民的日常生活。
行动前执法人员已经告知当事人对生猪进行销售或转移。目前,此非法养猪场所有猪只已经完成清理转移,执法人员对养猪场栏舍进行依法清拆,拆除面积近2000平方米。该养猪场负责人也作出承诺不再进行非法养殖。
大湖镇及相关单位表示,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强力打击非法养殖,切实改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