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源市交办第二十四批信访件7件,其中重点件1件。按区域分,源城区1件、东源县1件、和平县1件、紫金县3件、连平县1件;按污染类型分,涉大气1件、涉水1件、涉生态3件、涉其他污染2件。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转有关县(区)、单位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