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源市交办第二十三批信访件10件,其中重点件0件。按区域分,源城区2件、东源县4件、紫金县2件、连平县1件、江东新区1件;按污染类型分,涉大气1件、涉水3件、涉固废1件、涉噪声4件、涉其他污染1件。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转有关县(区)、单位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