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源市交办第二十二批信访件5件,其中重点件0件。按区域分,和平县1件、 连平县1件、源城区2件、紫金县1件;按污染类型分,涉水3件、涉生态2件。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转有关县(区)、单位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