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质量强国建设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31 14:56:23 来源: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近期,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食品检验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237批次,涉及18个食品大类,含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豆制品、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罐头、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23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计抽检237批次,其中粮食加工品23批次、调味品1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肉制品11批次、乳制品6批次、饮料34批次、豆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6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7批次、酒类26批次、蔬菜制品23批次、水果制品1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糕点11批次、罐头8批次、食用农产品2批次、餐饮食品3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龙川县车田镇为民榨油坊生产的花生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龙川县车田镇邓辉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的花生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河源市源城区万绿丰食府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河源市第一小学(食堂)使用的桶,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


  附件1 2025年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名单.xls  

  附件2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

  附件3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