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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源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十一批)
发布日期:2023-12-09 19:15:39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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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9日收到省督察组转办第十一批信访件共22宗(含重点信访件2宗,重复信访件6宗),其中源城区3宗、东源县2宗、和平县1宗、龙川县3宗、紫金县9宗、连平县3宗、高新区1宗。

  据初步统计分析,涉餐饮油烟3宗,涉大气4宗,涉生态6宗,涉生态、固废1宗,涉水3宗,涉水、大气2宗,涉水、生态1宗,涉噪声1宗,涉噪声、餐饮油烟1宗。

  当日,上述信访举报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区)。按照省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到省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