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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源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八批)
发布日期:2023-12-06 18:39:40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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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6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八批信访件共15宗(含重点案件2宗,重复案件6宗),其中源城区3宗、东源县3宗、和平县1宗、紫金县5宗、龙川县2宗、江东新区1宗。

  据初步统计分析,涉餐饮油烟1宗,涉大气1宗,涉大气、固废1宗,涉生态6宗,涉水2宗,涉水、大气1宗,涉水、固废1宗,涉水、生态1宗,涉水、噪声1宗。

  当日,上述信访举报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区)。按照省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到省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