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六批信访件共5宗(含重复案件2宗),其中源城区1宗、和平县2宗、连平县1宗、紫金县1宗。据初步统计分析,涉水、大气2宗,涉水、噪声2宗,涉噪声1宗。
当日,上述信访举报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区)。按照省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到省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