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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源市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情况(第二批)
发布日期:2023-11-30 19:50:43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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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0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批信访件18件(含重点案件1宗,重复案件4宗),其中源城区8宗、龙川县5宗、连平县3宗、紫金县2宗。据初步统计分析,其中涉餐饮油烟1宗,涉大气5宗,涉水2宗,涉水、大气3宗,涉水、大气、固废1宗,涉水、大气、噪声、固废1宗,涉水、生态1宗,涉噪音4宗。

  当日,上述信访举报件已全部交办相关县(区)。按照省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到省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