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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悬赏通告
发布日期:2020-04-16 15:01:10 来源:河源市扫黑除恶办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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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河源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公开悬赏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生态环境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侵占破坏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二、奖励标准

1、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破获黑社会性质团伙案的,根据案情奖励人民币5-30万元。

2、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破获恶势力团伙案的,根据案情奖励人民币3-10万元。

3、举报人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的,根据案情奖励人民币3000-10000元。

上述奖励,由河源市公安局扫黑办依据奖励办法核定并发放。

三、举报方式

河源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16607629110。地址:河源市公安局扫黑办(河源市源城区凯丰路4号),邮编517000。举报邮箱:hygashb@sina.com。

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河源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