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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发力扫黑除恶,铸盾亮剑护卫平安——我市公安机关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发布日期:2020-02-13 21:13:56 来源:河源警事微信公众号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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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2019年以来,河源市各级公安机关在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坚持以打开路,勇于攻坚克难,广泛宣传发动,强力组织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坚持高位推动 统筹结合提升质效

重拳出击扫黑除恶,众志成城共筑平安

市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丁红都召开市委常委会3次、全市性会议4次,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6次对扫黑除恶工作作出批示。

市委副书记、市长林涛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7次、市长办公会10次,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研究行业治乱、部门联动等问题。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市扫黑除恶办主任叶春球多次召开市扫黑办主任会议或专题会议,坚持每周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26次到县区和基层单位调研指导扫黑除恶工作。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林少威先后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共11次,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人、财、物保障问题;召开局务会、推进会共14次,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及时调整工作措施并下发各县(分)局执行;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听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重点线索和案件核查办理情况,部署指挥重大涉黑恶案件收网行动;多次到县区调研、督导,以上率下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扫黑除恶是护航新时代社会发展的“利刃”,对黑恶势力要坚决“亮剑”,果断出击。市公安局扫黑办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下发《河源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河源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河源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悬赏通告》《涉黑恶线索滚动摸排工作规定》《河源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方案》《关于加强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各县(分)局、市公安局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打击重点和工作措施,引导全市公安机关不断提高深化打击、深挖“保护伞”、依法严惩、综合整治等方面工作实效。

坚持以打开路 破案攻坚持续发力

突出重点,打出声威。对于重大案件,采取市公安局领导带头包案方式,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承办专案组,要求包案领导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及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效推动专案快速推进。如林少威指挥“12·11”涉黑专案集中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查扣涉案财物价值800余万元。

号令即出,动若风发。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立以刑侦部门为主,其他警种配合的多警种联合办案机制,对重大案件上提一级,由市公安局攻坚队牵头,市、县(区)两级合力攻坚,适时采用联点包案、异地用警机制,为规模打击、精确打击提供支撑。2019年以来,市公安局共确定6个重点案件,并对相关县区开展督办,成功打掉曹某、郭某通等涉黑组织和朱某东等恶势力犯罪集团。

市公检法联合印发《关于提高涉黑恶犯罪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的操作指引(试行)》《具体适用“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操作指引(试行)》,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和公安纪监双向联络制度。2019年以来,公安机关共移交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70条,查处公职人员58人,其中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查处2人。

坚持综合治理 整治合力有序形成

市公安机关以《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治理双向反馈办法》为抓手,严格落实双向通报机制,建立“一案一整改”制度,对打掉的涉黑恶犯罪团伙,认真总结、梳理问题,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公安建议书》。2019年,共发出《公安建议书》20件,收到反馈18件,进一步形成了打击整治合力。

2019年7月,市公安局党委根据当地治安形势特点,部署开展百日破案会战行动,专门成立破“小案”专业队,着眼于群众身边的民生小案,通过小案不“小办”,初步实现了小案快侦快破,小案亦有“大作为”的良好效果。2019年7月以来,全市共接报刑事警情2721起,其中传统“盗抢骗”刑事警情1420起,立案1046起,破案876起,破案率达83.7%,警情总量同比大幅下降,破案数大幅上升。市公安局把整治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的主要内容之一。据统计,2019年6月以来,市公安机关侦破涉黄案件39起,刑拘113人,逮捕104人;侦破涉赌案件127起,逮捕390人;捣毁涉毒团伙24个,侦破涉毒刑事案件171起,刑拘240人,逮捕233人,查处吸毒人员1208人次;整治吸毒问题地区1个、省关注毒品整治地区1个。

坚持问题导向 攻坚能力不断提升

市公安局以贯彻落实全省扫黑除恶粤中片会议精神为指引,抽调30名精干警力,组建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攻坚队,由刑警支队支队长担任组长,各县(分)局也相继成立了不少于20人的扫黑除恶专业队,同时充实扫黑办力量,加大对重点线索案件的研判、攻坚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均衡开展。

市公安局多次组织市、县(区)攻坚队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升队伍侦办涉黑恶案件尤其是打击“套路贷”犯罪的能力水平。如组织攻坚队及各县(分)局扫黑除恶业务骨干到广州、佛山、惠州等地,专题学习打击新型涉黑恶违法犯罪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相关工作开展,打掉“套路贷”犯罪团伙8个。市公安局党委建立党委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县区督导、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定期督导、督察部门和驻局纪检组专项督察相结合的督导机制,对工作迟缓、组织不力、效果不好的县区、部门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累计开展督导检查113次,有力推动了专项斗争措施落到实处。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坚持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专项斗争重点、难点问题,做到线索核查进展每周通报,各县(分)局开展工作整体情况每月通报,工作情况直通各县区党政“一把手”,有效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考核指挥和问责推动作用,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公安工作考核评价项目,局长办公会议点名通报各县(分)局工作指标落后项目。

坚持多维发声 宣传防控成效明显

2019年8月22日,市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及成果展,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取得的战果,公布了紫金县龚某恒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典型案例。2019年以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0次,发布典型案例25起,充分展示河源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成效,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舆论攻势。

2019年9月28日,河源市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时表彰会,对2019年以来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50人进行了表彰。同时,组织新闻媒体记者深入基层一线,全方位多角度挖掘报道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现出来的敢于担当作为、勇于牺牲奉献的先进典型,讲好扫黑除恶英雄故事,让人民群众为奋战在扫黑除恶一线的民警点赞,激励先进,鼓舞士气。人民网、新华网、《南方法治报》《河源日报》等中央、省、市媒体先后发布153篇报道,对基层扫黑民警与涉黑恶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感人事迹及扫黑除恶工作措施、成果进行了报道,弘扬了社会正气。

市公安局联合市扫黑除恶办,在本地主流报纸、电视台重要版面、时段开设“扫黑除恶进行时”“扫黑除恶顺民心”专栏,有重点、有策划、有计划地对已经判决的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报道,采取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揭露黑恶势力恶劣行径,讲清黑恶势力犯罪的特征及其危害,宣传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上下目标明确,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为推动我市“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建设提效破局保驾护航,为把我市建成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