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11个对外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点信息
根据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进一步强化检测服务保障推进“愿检尽检”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0〕19号)精神,为全面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其他人群愿检尽检”要求,满足社会化核酸检测需求,支持复工复产复学,现将我市对外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点信息公布如下:
一、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对外开展新冠病毒检测服务点11个(见附表),对本市的单位和个人(含外地来河人员),按照自愿、自费的原则,全面开展核酸检测服务。
二、自愿检测人员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佩戴口罩前往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点自费检测,也可提前与检测服务点预约。
三、各检测服务点要按照新冠肺炎防控相关技术指南要求,做好检测人员和受检人员个人防护。
附表:
河源市对外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点名单(1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