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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桉树林林分优化的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25-11-20 15:36:00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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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0月20日,河源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桉树林林分优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于2025年11月17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1年3月5日,市政府印发了《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桉树林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府〔2021〕18 号),此文将于2026年3月到期。

  近年来,省、市提出桉树改造要结合绿美生态建设成效,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为措施,稳妥推进重要生态敏感区的桉树纯林优化,为加快绿美河源生态建设,科学有序推动桉树林林分优化,给桉树林林分优化工作提供政策依据与法律保障,2025年10月17日,市政府正式印发《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桉树林林分优化的实施意见》(河府〔2025〕37号 ),原河府〔2021〕18 号同时废止。

  二、《实施意见》起草依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二)《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桉树改造生态补偿的实施意见》(粤林规〔2021〕5号)

  (三)《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粤林函〔2023〕10号)

  (四)《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技术指南的通知》(粤林函〔2023〕11号)

  (五)《广东省林业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先造林后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林规〔2023〕3号)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按照“依法推进、分期实施、分类改造、重点提升”的基本思路,抓好全市桉树林林分优化工作,持续提升森林生态功能等级。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优化对象。根据桉树林分布区位及群众关注程度,将桉树林林分优化区域划分为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

  重点区域:1.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桉树林;2.“两江两库”周边。东江(含新丰江)、韩江主要支流两岸山地第一层山脊线以内、地表水环境国省考断面所在河流两岸第一层山脊线以内的林地;新丰江水库、枫树坝水库两侧为平地的一公里范围及为山地的临江第一重山脊线以内的桉树林;3.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内的桉树林;4.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内的桉树林;5.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的桉树林。

  一般区域:重点区域以外的区域为一般区域。

  (二)优化方式。桉树林林分优化根据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可因地制宜采取更新改造、补植套种、封山育林方式优化,所有区域内连片优化面积超过450亩的,需分年度实施。其中重点区域内的桉树林实施更新改造、补植套种、封山育林措施。一般区域内集中连片面积1500亩以上的桉树纯林,需选择在合适地段开设隔离带,带宽不少于50米,确保优化后桉树纯林连片面积不超过1500亩。一般区域内集中连片面积不超过1500亩的桉树纯林要强化科学经营,在桉树采伐后应严格按照采伐许可证注明的树种进行更新,如需更换更新树种应当经原审批机关同意。科学推进干线公路、高速铁路两侧的桉树公益林和多代萌生的低质低效桉树商品林改造提升,提升通道两侧森林景观品质。不得违规新种扩种桉树。

  (三)扶持措施。加强政府统筹和部门协调,适度投入扶持资金,激励经营者积极自主进行林分优化提升,鼓励社会资本支持参与桉树林林分优化。

  1.资金扶持。对纳入桉树林林分优化范围的经营主体,按照改造要求自主完成更新改造的,由各县(区)根据造林模式、造林密度不同和当地实际情况合理设定造林和抚育的具体补助标准,具体办法参照《广东省林业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先造林后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林规〔2023〕3号)规定执行。

  2.政策扶持。依程序划定为公益林的,给予公益林效益补偿;对一般区域的桉树商品林,符合法律规定的,可适当放宽采伐面积,优化、简化小额人工商品林采伐审批流程,实施林木采伐告知承诺方式审批;对集中连片开展桉树林分优化并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经营主体,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依法办理用地审批和供地手续后,可将一定面积的林地用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相关产业开发。协助实施桉树林分优化的经营者积极参与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和交易。支持桉树林优化纳入生态修复重点项目,鼓励符合种植规定的桉树林纳入国家储备林建设范围,推动科学集约经营。

  (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管委会)要加强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稳妥推进桉树林林分优化工作。落实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将桉树林分优化与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相结合。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生态保护、绿色产业领域科技创新,重点突破林木良种选育、乡土珍贵树种扩繁、森林质量提升、有害生物防控等关键技术,大力推广速生丰产的桉树替代树种。加强监督管理。各级政府要加强桉树林分优化工作进展跟踪,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积极参与桉树林改造工作的意识。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zfgb/2025/10/szfwj/content/post_6785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