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2日,紫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紫金县促进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于2025年8月22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3年。现就有关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依据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于2024年8月1日实施,为营造市场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营商环境,建设符合统一大市场要求的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政策环境,进一步做强做大紫金县产业,加快构建先进材料、新制造、新电子产业集群,打好工业产业升级主动战,紫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若干政策措施》。
二、政策修订目的
《若干政策措施》在紫金县原有工业产业政策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删除了部分不适宜条款,新增了科技创新、人才引育、科技成果转化、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等部分条款。
(一)在推动工业稳增长的同时,注重发展质效提升,重点突出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升级,产业发展壮大等方面的激励。
(二)在大力推动企业培育的同时,注重落实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育,推动园区企业“小升规、规做精”。
(三)在考虑政策延续性、普惠性、可操性的同时,引导企业发展壮大,转型升级,做强做优。
三、政策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分为七大项(除附则外),16条具体措施:
第一项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针对企业升规纳统、优秀企业、绿色发展、依法纳税等支持方向,提出具体奖励措施,推动企业做大规模,做强经营,兼顾绿色发展,不断提升紫金县税收收入贡献度。对新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授予年度优秀企业称号,并给予奖励5万元;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及省清洁生产企业认定,累计最高奖励5万元;对规上工业企业当年实缴税收500万元以上的,授予“纳税大户”荣誉称号。
第二项为鼓励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奖励支持企业培育科技创新能力、提高自主研发投入、增强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数字化转型和平台建设,在做大规模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产业企业科技创新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和企业经营抗风险水平,增强产业韧性。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研发费用数额达销售收入的 5%(含 5%)以上的给予奖励5万元;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对业开展技术交易所签订的“五技合同”经认定登记后,每个项目的补贴总额最高为 30 万元,每家企业每年的补贴总额最高为 50 万元;对数字化转型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第三项为扶持高效益企业。鼓励企业不断扩大市场规模,促进企业营业收入不断增长,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对主营业务年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第四项为鼓励企业技改创新。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是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推动产业链转型升级的关键举措。通过设备奖励的方式,支持重点实施战略性产业集群、产业链供应链发展和绿色低碳、民爆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项目,最高奖励1500万元;对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已取得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但未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
第五项为鼓励创业人才引育。
以奖补方式鼓励引进制造业人才,给予入选高级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分别奖励12万元、10万元;在住房保障、创业发展、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巩固人才保障体系;同时,实施实习实训基地(中心)、“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方位支持紫金县“引才、留才、用才”服务体系建设。
第六项为健全保障服务机制。提出建立“管招商、管项目、管企业、管服务”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对重大项目落实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对服务人员树立“靠前服务,就近好办”的理念;对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事项实行“综合查一次”改革模式;坚持“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库共享”的集成服务机制;探索运用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等技术赋能,全面提升综合监管效率。
第七项为强化奖补资金监管。职责分工上,县工商信局、县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将项目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核实审定上,由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核实确认后,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县财政局核拨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奖励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追责。
四、附则说明
支持对象。在2025年1月1日至文件有效期内符合本政策措施条件的工业企业和有关单位(机构),兑现奖励事项以发文或认定时间为准。
支持原则。对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措施多项奖励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给予支持。
支持期限。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解释权限。本政策措施由紫金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奖励资格申报及认定条件可与紫金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沟通联系;具体奖励标准请以原文具体政策措施为准。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zfgb/2025/08/xqzfwj/content/post_672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