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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县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08 14:52:24 来源: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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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府办〔2024〕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和平县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教育局反映。



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日  



和平县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粤发〔20206和《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的实施意见》(河府办202411)等要求,切实解决我县农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水平滞后问题,进一步优化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点规划,促进教育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合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乡村振兴战略,遵循基础教育办学规律,深入调研科学评估,因地制宜,优化调整农村小规模学校,统筹推进城乡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不断提高乡村教育教学质量,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坚持先规划后调整的原则,统筹“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施和农村学校建设,妥善处理好就近上学与适度集中、办学规模和教育质量的关系,优化农村教育规划布局,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学生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以人为本,兜住底线。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民意,保障群众在学校布局优化过程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按照先立后破的要求,做到先建后撤、稳妥撤并,牢牢守住学生学习环境、交通食宿等安全有保障的底线,不得强制撤并小规模学校。

(三)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深入调查研究,立足县情、镇情、村情、校情,在摸清底数、掌握民情的基础上,科学评估、因地制宜、应留必留、分类施策,有计划、有措施地逐步推进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工作。

(四)内涵发展,提高质量。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配齐配强农村教师,大力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充分运用片区化、集团化办学、“互联网+教育”等方式,全面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

、工作目标

全县87农村小规模学校规划分三年时间进行优化提升(详见附件2)。

2024年,原则上重点做好20人以下的学校优化提升工作,基础条件好的可扩展到50人以下的学校,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基本建立,全县城乡教育差距持续缩小,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2025年,重点做好50人以下的学校优化提升工作,闲置学校得到有效利用,城乡教育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有效提高。

2026年,优化提升100人以下所有学校,除部分镇保留的乡村完全小学外,基本消除规模在50人以下的农村小规模学校,培育一批特色优质普通农村学校,农村学校美而优”“小而特”,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工作措施

(一)科学制定布局规划

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专班,将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的工作纳入“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任务。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结合本地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统筹农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农村完全小学布局,做到一镇一策”“一校一案。布局调整可采取如下方式:一是将小规模学校调整到镇中心小学;二是采取片区化方式调整,即将相邻若干村的小规模学校划为一个或多个片区,在片区范围内选择条件较好且已达到标准化学校办学标准的完全小学作为片区中心校。原则上学生上学距离须在5公里范围或20分钟车程内才能撤并优化,但在充分征求群众意愿且有效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和食宿问题及其费用的前提下,可适当扩展距离范围。

(二)采用先建后撤方式

撤并优化前,县教育局牵头会同各镇人民政府要摸清镇中心小学和片区中心小学办学条件底数,对照《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等规定,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完善好学校教育教学设施配备县教育局要按照国家或省级标准为学生配备标准化教室、宿舍、食堂、饮用水设备、厕所、澡堂等设施,聘用必要的管理、服务、保安人员,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应为学校配备心理健康教师。未达到标准的,原则上不得实施周边小规模学校的撤并优化工作。对于拟计划保留的农村小规模学校,要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办学条件,配齐配足教育教学功能室和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等各项设施设备,满足教育教学使用需要,确保到2025年前学校办学条件达标。

(三)规范撤并优化程序

县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规划制订、规划公示、征求意见、群众听证等程序,并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报市政府备案后实施。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镇政府等相关利益群体意见,切实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保障群众充分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凡是听证会多数代表及家长师生反对、交通不便、安全无保障、食宿条件未能满足需要的均不得强制撤并,严禁盲目撤并优化农村小规模学校。学校撤并优化后,学校要积极开展迎新活动,帮助被合并的师生更好更快融入新环境,开始新的学习和生活。

(四)解决学生交通问题

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要通过创新农村客运组织模式、科学调配农村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等措施,解决农村地广人稀、客源不足农村客运效益差的问题,确保农村客运经营者提供持续稳定的农村客运服务,满足学生乘车需求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就学需求的,要组织提供校车服务。鼓励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校车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校车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和集约化。加强校车和农村客运管理,严厉打击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采用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拼装车和报废车等车辆接送学生。

(五)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撤并优化产生的交通(非校车)及伙食费,可采取政府、教育部门、家庭合理分担的方式予以解决,鼓励教育部门、学校发动社会力量帮助解决。进一步健全完善学生资助制度,优先将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儿童纳入交通、食宿资助范围并适当提高资助力度,对于生活特别贫困的学生,要由政府兜底解决,做到一人一案

(六)有效利用闲置学校

对已撤并优化的校园校舍,要尽快制定综合利用方案,严格规范确认权属、用途变更、资产处置等程序。闲置的校园校舍优先打造成周边农村学校学生的劳动实践基地、乡村幼儿园、成人教育或老年教育等与教育教学有关场地设施,可用于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农产品科研站等,切实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避免出现边建设、边闲置现象。对已经撤并的农村小规模学校,由于当地生源增加、群众反映强烈等原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要按程序恢复。

(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统筹农村教师配置。着力解决农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保障所有班级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对农村小规模学校实行编制倾斜政策,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对寄宿制学校应根据教学、管理实际需要,通过统筹现有编制资源、加大调剂力度等方式适当增加编制;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志愿支教活动加大定向委培生招聘力度与比例;公开招聘教师优先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原则上任教未满2年不可进行工作调动;统筹安排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和支教工作,优化城乡教师结构。

2.加强农村教师培训。每年选派一定比例的农村教师参加国培”“省培”“市培项目的培训,提高农村教师教学水平。通过送教下乡、集中研修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学校教师特别是小规模学校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强实践培养,结合推进城乡教师交流支教,遴选一批农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学习培养。培养一批专业基础扎实的一专多能农村教师,适应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师包班、复教学需要。

3.保障农村教师发展。统筹县域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其中中级、高级教师岗位向农村学校倾斜;农村教师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农村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时不受岗位数限制。

(八)着力提升办学质量

1.推进学区化办学。以镇中心学校为主体,健全县管校聘工作机制,推动学区化办学,强化统筹、辐射和指导作用,实行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制,加强中心学校对所辖农村学校的指导管理,将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教师作为同一学校的教师一并定岗、统筹使用、轮流任教,统一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推进学区教师集体备课、统筹排课,健全音、体、美和外语、科学等学科教师走教的政策支持机制。

2.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发挥政府在推动互联网+教育发展中的主导作用,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软硬件建设,推进小规模学校信息化融合创新应用。遴选县域内经验丰富的教研人员、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学校开展经常性指导发挥好优质学校、骨干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同步课堂、公开课、在线答疑辅导等方式,促进农村学校与优质学校师生共同在线上课、教研和交流。引进或开发慕课、微课等课程,提供丰富优质在线教育资源,保障农村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程,弥补师资力量不足等短板。

3.推进对口帮扶支教。积极构建城乡教育共同体,着力改善农村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完善县域内城乡学校支教制度,建立城乡学校手拉手常态化对口支援关系,广泛开展对口帮扶活动,确保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相对应的优质县城学校对口帮扶,定期遴选乡村教师到城镇学校跟岗培训,推进城镇学校教师定期轮流到乡村学校任教,鼓励城乡间学校采取同步教研等多种方式开展交流,切实做到真帮实扶,提升农村学校教学质量。

(九)强化资金要素支持

建立农村教育发展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将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工作。统筹使用好中央和省对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及其它奖补资金,教育经费投入向拟长期保留的小规模学校和合并其它小规模学校的镇中心校和片区中心校倾斜。县财政局在编制乡镇中心学校年度预算时,应统筹考虑其指导小规模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等因素,结合财力状况予以保障,加强镇中心学校财务管理。

(十)保障校园师生安全

严格执行校舍建设标准,配齐校园安全网络、消防、食品安全检验和医护等设施设备以及心理辅导室,确保正常使用。把校园安全三防建设作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校园内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做到校园安全监管无盲区。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强化多部门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通往小规模学校的道路建设,完善交通管理和安全设施,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并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调查摸底(20247)。县教育局牵头会同各镇人民政府要重点摸清全农村小规模学校的校舍、学生人数、教师人数、服务人口、学生家庭、上放学交通等情况,广泛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摸清底数,建立学生、教师、资产台账,制定农村小规模学校撤并一校一案”,完成前期调研与论证报告。

(二)第二阶段:制定方案(20248上旬)。各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024农村小规模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对拟撤并的校点要在所属镇、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第三阶段:宣传动员(20248月底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各镇及村(居)要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基层一线,认真组织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动员,主动进村入户,积极宣传国家政策及新时代教育理念,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重点讲清撤并学校、集中办学的优势,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精准收集学生及家长诉求,开放分流学校供拟撤并校点学生及家长集中参观、学生试读等方式,确保优化提升工作顺利进行。

(四)第四阶段:实施撤并(20249-20268底前)。2024年起,每年度9月底前完成本年度规划的优化提升工作,按照既定年度工作计划调配撤并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学设施设备,组织拟撤并农村小规模学校服务片区适龄儿童到校本部或邻近小学就读,确保不流失一个学生抓好接收学生学校管理

、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工作落实到位,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教育县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协调全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工作,形成县、镇、村、校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明确部门职责县教育局要加强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科学制定完善农村小规模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做通学生家长思想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中心校整体办学质量,推动县域内农村小规模优化提升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镇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镇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工作,制定本镇实施方案,做通村民思想工作,同时给予适当经费支持,确保撤并优化工作年度任务平稳有序完成。县委宣传部负责充分发挥电视及新媒体等媒介作用,宣传报道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实时关注和及时处理负面舆情,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委编办要强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编专用,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在城之间、县域之间合理调剂,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总量管理,按照有关标准科学合理核定农村学校的教职工编制。县发改局负责指导撤并优化农村小规模学校涉及的交通、伙食等收费标准,确保政策合法性。县公安局负责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县人社局负责农村教师职称聘任等方面的问题,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农村教师适当倾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学校改扩建用地保障。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农村学校教室和宿舍改扩建工作。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各镇优化学校学生的出行方式。市场监管负责指导和监督学校建立食品制度,落实食品安全工作。

)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凝聚人心,统一认识,加强舆论引导,努力形成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广泛参与的局面,形成良好氛围。认真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坚持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及时总结各、各校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积极予以宣传推广。

)加强督导考核切实将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工作作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任务建立完善督导问责机制,将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工作情况纳入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推动不力、敷衍塞责的,对相关人员予以追责问责。


附件:1.和平县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工作领导小组.doc

      2.和平县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计划表.xls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