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府办〔2024〕1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54号)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更新确定的23家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1.和平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2.和平县物资总公司液化气供应站
3.和平县鑫源液化气储配站
4.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和平石油分公司
5.中海油销售惠州有限责任公司和平大坪加油站
6.和平县炬胜燃气有限公司
7.和平县福安爆破作业有限公司
8.和平县盛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9.和平县日用杂品有限公司烟花爆竹批发部
10.和平县和平温泉之都有限公司(热龙温泉)
11.和平县荣佳国韵温泉酒店
12.和平县博物馆
13.和平县人民医院
14.和平县和平中学
15.和平县福和高级中学
16.和平县阳明中学
17.和平县阳明镇第一小学
18.和平县阳明镇第三小学
19.和平县阳明镇新社学校
20.和平县阳明镇龙湖学校
21.和平县福星中学
22.和平县兴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黄峰斗水库)
23.和平县大坝金龙矿业有限公司
《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和府办〔2022〕16号)同时废止。
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