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3日,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印发《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 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安全生产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河源市交通运输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着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向好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随着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持续高位运行,综合运输服务供给规模不断增加。与此同时,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交通基础设施、客货运输服务有了更高的期望,对交通运输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与交通事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仍然任重道远,主要体现在:交通运输主体责任落实仍须持续强化,安全生产隐患在部分领域仍然存在,生产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
在此背景下,亟需制定出台《安全生产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通过约谈和挂牌督办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发挥约谈和挂牌督办的警示提醒督促作用,推动约谈和挂牌督办机制成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夯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高质整改事故隐患,守护人民群众平安的有力抓手。
二、《安全生产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委〔2018〕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交安监规〔2023〕6号)、《广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办法》(粤安〔2020〕6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约谈办法》(粤交〔2023〕8 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安全生产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安全生产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的制定实施,通过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问题开展提醒、告诫,督促整改的约见谈话,或通过对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或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有效管控或整改,将进一步完善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制,更好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有效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四、《安全生产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安全生产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共四章二十七条,包括总则、约谈、挂牌督办、附则以及两个附件等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包括第1条至第5条,共计5条。总则部分遵循一般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的体例和内容,明确界定一些原则性、方向性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
第二章为约谈,包括第6条至第15条,共计10条。本章规定了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和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启动约谈两种约谈情形、约谈具体形式、约谈启动程序、约谈准备、参与约谈的约谈单位、人员及被约谈单位、人员、具体约谈程序以及约谈后的整改措施落实与督促、约谈公开与监督等内容。
第三章为挂牌督办,包括第16条至第25条,共计10条。规定了可挂牌督办和市交通运输局挂牌督办两种情形、督办事项、督办内容、整改要求、办理期限、核销程序、整改措施落实、跟踪、督促等内容。
第四章为附则,包括第26条至第27条,共计2条。提出各县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可根据《安全生产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约谈和挂牌督办办法》的解释单位,并明确实施日期及有效期。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zfgb/2024/05/bmgfxwj/content/post_6109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