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3日,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河源市财政局印发《河源市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运作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3〕11号)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落实省、市关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精神,为企业营造更好的融资环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我市实际,在《河源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修订)》(河财工〔2018〕130号)基础上进行修订,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有八个方面内容,主要包括: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责、风险补偿金的规模、期限和调整、企业库入库条件、贷款程序及额度、风险控制及代偿、监督管理、附则。
(一)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主要依据和风险补偿金的适用范围等基本原则。
(二)第二章为管理机构及职责。明确了成立河源市中小企业信贷风险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及组成单位各自的职责。
(三)第三章为风险补偿金的规模、期限和调整。明确了风险补偿金初定规模1.8亿元(实际规模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最新进行调整执行);风险补偿金设立期限到2025年12月31日,管委会对合作银行进行业绩考核,并动态调整存放在合作银行的风险补偿金。
(四)第四章为企业库入库条件。明确了企业库入库条件、程序及管理,规范企业库企业。
(五)第五章为贷款程序及额度。明确了企业库内的企业需要贷款时,贷款程序额度及期限。
(六)第六章为风险控制及代偿。明确了获得增信贷款的企业、合作银行风险控制要求,同时当发生贷款风险补偿,政府、合作银行对违约风险的补偿比例为2:8,政府的补偿范围只包括企业贷款本金,不含该笔贷款产生的正常利息、罚息、滞纳金。明确了贷款损失补偿程序。
(七)第七章为监督管理。明确了对风险补偿金的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相关措施。
(八)第八章为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所有涉及“以上”的均包含本数。
三、主要修改内容
(一)资金规模。风险补偿金规模由原定的7500万元调整为1.8亿元(实际规模根据省财政厅、省工信厅最新政策进行调整执行),其中:省级财政资金9000万元,市、县(区)财政资金9000万元[市与县(区)按1:1比例分担,市级财政出资4500万元、“五县三区”财政各出资562.5万元]。
(二)风险补偿比例。原文件当发生贷款风险补偿时政府、合作银行的补偿比例为各50%(含利息等),根据过去几年的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运作经验和参照江门等地市做法,将政府、合作银行补偿比例改为2:8,且政府补偿范围只包括企业贷款的本金。
(三)风险代偿顺序。原定如发生风险代偿时,补偿资金先由市级资金予以代偿,不够时再由省级资金代偿,现改为省市按出资比例代偿。
(四)风险补偿对象及范围。明确了风险补偿资金对提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银行机构给予贷款风险补偿(原管理办法为中小微企业)。中小企业范围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下简称《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重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小升规培育库企业、战略性产业集群内制造业中小企业。
(五)激励措施。为提高合作银行放贷积极性,新增业绩考核相关内容,由管委会每年对合作银行开展业绩考核,按照合作银行当年度发放增信贷款总额及发生风险补偿情况对存放在合作银行的风险补偿金作动态调整。
四、政策简介、产品优点、服务对象、入库及贷款办理程序
(一)政策简介
该业务是政府、银行、企业三方合作的一种金融创新模式,由政府设立的风险补偿金为增信手段,银行放大企业抵押物的抵押率,提供专项授信和优惠利率的信贷业务。
(二)产品优点
1.期限灵活:贷款期限最长可达1年。
2.高额授信:按抵押物评估价抵押率最高可放大到100%,但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及企业保证金。
3.利率优惠:不超过基准利率1.3倍。
4.保障提款:优先配置信贷资金。
(三)服务对象
1.在河源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营业务突出,财务管理规范的中小企业。
2.近两年连续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连续两年纳税10万元以上(含免税额)。
3.近两年,企业及主要股东(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被执行人信息网中无不良负面信息。
4.入库企业必须是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重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小升规培育库企业、河源市“6+5”战略性产业集群内制造业中小企业。在河源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加入了河源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增信贷款企业库的企业。
(四)入库程序
1.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证、法人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登记证)、反映销售收入的会计报表、纳税证明、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及人民银行征信证明;可通过所在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合作金融机构及其他金融机构亦可按本办法的规定推荐企业。
2.管委会办公室汇总企业申请,经审查核实后,每季度一次报管委会审核,并经管委会核准进入企业库企业名单后,向各合作银行公布。
(五)贷款办理程序
1.企业向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管委会办公室(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申请加入河源市信贷风险补偿金增信贷款企业库。
2.管委会审核,同意企业入库。
3.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独立审批。
4.银行与企业签订合同。
5.银行发放贷款。
6.企业到期还款。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zfgb/2024/04/bmgfxwj/content/post_607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