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源市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的通知
HBG-2023-018
河环〔2023〕80号
局各分局,江东新区生态环境办公室、行政综合执法局,市高新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河源市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已经局务会审议并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自2023年12月30日施行,有效期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30日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zfgb/2023/11/zcjd/content/post_5826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