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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指引(试行)》解读
发布日期:2023-10-25 16:20:49 来源: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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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27日,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连平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3年。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规范连平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备案、建设、运维管理,积极推进连平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更加规范有序。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3〕433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能新〔2014〕37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发改规〔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连平县实际,制定此《管理指引》。
  二、主要内容

  本《管理指引》共七章、二十七条。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了适用范围,项目建设原则。

  (二)第二章项目、备案登记。明确了项目进行备案登记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和投资依据。

  (三)第三章建设要求。明确了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项目的建设标准及屋顶安装光伏组件的具体标准。

  (四)第四章安全要求。明确了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材料符合的标准范围。

  (五)第五章运营和监督管理。明确了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中和建成后各有关单位的职责,有关部门对项目进展的监督职责,违规和处罚规定。

  (六)第六章统筹规划。明确了各镇政府积极协调统筹屋顶资源,推进全县屋顶光伏工作。

  (七)第七章附则。明确了解释权归属等。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zfgb/2023/09/xqzfbgswj/content/post_5720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