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府办〔2023〕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连平县春运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春运办(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附件:连平县春运应急预案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