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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日期:2023-02-01 17:11:33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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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2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2年12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与使用办法》《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专家定义以及“统一建设、集中管理、资源共享、规范使用”的管理原则等。

(二)专家出入库。明确了专家类别、专家入库条件、聘任程序、出库情形。市市场监管局定期发布通知,面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同领域公开征集市知识产权专家,依据《办法》规定和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核实,提出拟入库专家名单建议,提请局务会审议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专家予以入库,聘期三年。符合专家出库情形之一的专家应予出库,对经确认出库的专家,不得以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身份从事相关活动。

(三)专家库使用。明确了专家的使用范围、抽取程序、承担工作的方式。市市场监管局制定政策、开展项目评审验收、咨询研讨、评估论证、侵权判定、技能培训等有关活动,需要专家参与的,优先从专家库中选用专家。抽取专家过程受驻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格遵循保密要求。

(四)专家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了专家可参与的知识产权活动、专家的权利、专家需履行的义务、参与专家活动时应当回避的情形等。

(五)专家库管理。明确了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主管部门、使用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违反有关规定的处理方式等。

(六)附则。明确《办法》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解释,以及本办法开始实施的日期和有效期。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zfgb/2022/12/bmgfxwj/content/post_535119.html